职位介绍
性别:不限 | 经验:10年以上
岗位职责:
1.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
2.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。
3. 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4. 须持有信用管理师从业资格证
5. 身体健康,能够适应经常出差
注:上述“本专业”指各大专院校开设的信用管理或信用管理方向专业;“相关专业”包括工商管理、生产管理、市场营销、会计学、审计学、财务管理、保险、经济学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管理信息系统、经济法、商业统计、金融学、财政学、税务、电子商务。